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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找出成功模式,我決定必須先分類一下有錢人是如何賺錢的
當然我的分類不是絕對,而是以觀察一下社會上的有錢人大致做出來的分類
1.買彩券
2.投資
3.繼承
4.連鎖事業
5.當藝人或明星
6.房地產
7.版稅
8.專利
9.網路事業
10.開店
11.超高薪水的員工(ex: 衛生研究院院長,工研院院長,球員...)
以上分類是粗略的,不過我們可以繼續分析一下,
以主動收入或被動收入來分類
主動收入: 5.當藝人或明星, 11.超高薪水的員工 10.開店
被動收入: 2投資,4連鎖事業,6房地產, 7.版稅,8.專利,9.網路事業,10.開店
例外:1.買彩券, 3.繼承
基本上主動收入和被動收入的差異應該可以這樣解釋,
主動收入是指要工作才會有收入,當你停下來工作的時候也就沒收入
被動收入則剛好相反,當你不工作,錢仍然也會持續流入,
把這十一項分類是粗略的,譬如:"開店"這一個項目,可以分類在主動收入和被動收入裡
有些人是讓員工去做事情,有些則是自己努力維持店收
所以要詳細分類,其實還是要個別去討論才行,
世界上每個人都想賺大錢,成功的人也很多,為了希望自己也能夠賺大錢
所以有必要先把賺錢模式選出來
不知道還有遺漏哪幾大項,有機會想到再補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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